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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九章,玉人何处教吹箫 下(1 / 1)

第六十九章,玉人何处教吹箫(下)

“清明时节雨纷纷,路上行人欲断魂。”

“借问酒家何处有,牧童遥指杏花村。”

……

仲春,柳絮纷飞,满城杨花。春分后的第十五日,清明。

在隆安城里,伴随着雪白的杨花飞舞的还有雪白的纸钱,漫天的飘。大户人家相互提携,奔走扫墓,烧厚厚的白纸钱和牛羊人偶。穷人独自在坟前插一把野菊花,抹几滴泪。清明是少有的悲哀气氛的节日。不过,在江流村,清明的意义多在于踏青。江流村生活安宁民风淳朴,少有的逝者也是病死,安乐而终,因此清明扫墓并不悲哀。一到这个时节,少男少女结伴到四野山郊踏青,相互对歌,也是一景。

这年,慕容逸正好十五岁,已经长成了英俊潇洒的少年。墨发碧瞳,潇洒倜傥,颇得少女喜爱。就算是隆安城里,侠盗沈凌风的爱徒慕容逸的名字也是响当当的。因此,这种群众活动往往不能少了他。今日也一样,天一亮,几个童年伙伴就叫上慕容逸踏青去了。

而沈,也一如既往地,在这一天神秘的消失。

……

“呜,呜呜”

风轻轻地吹,击打在岩石上,发出呜咽的声音。沈双膝跪在深深的草丛里,野草已经埋过了他的肩膀了。一袭白衣,一头白发,十年过去,他从未露过双眼,因此从外面看来,竟是丝毫未变。削瘦的身躯在风中显得格外单薄,仿佛一阵风就可以吹走。

他从怀中取出纸钱,静静地用打火石烧着,放在面前的坟头。然后,一个一个走过去,将纸钱一一烧干净。

白茫茫的草絮在他背后飞过,山野里回荡着呜咽的风。沈的嘴角,第一次没有了笑容。双唇抿成一条平平的干净线条,显得他的脸色愈加苍白。

墓碑,有好多……授业恩师,沈永之墓;大师兄,沈凌风之墓;二师姐,沈红夭之墓……一直到一个明显是后来才立起来的墓碑——大师兄至交,慕云天之墓。

没有泪,没有笑。

这才是锦吗?

……

与此同时,家中,本该已经去踏青的慕容逸却皱着眉头翻弄着一叠书信,越看,眉头越深。

锦这个家伙,一到清明节就没了影子,本想杀个回马枪跟去看看,但他轻功太好没跟上。但没想到,一回家就看见桌子上散落的这堆信,不看不要紧,一看……

锦,到底瞒了自己多少?!

“致阿锦,为师和你大师兄刚刚做了一家大的,现在是又累又饿又不想走,所以烦劳你多跑一趟,从清平山把剁椒鱼头和红烧茄子送到京城来,路不远,你要快!要不然就替为师和凌风收尸吧。——沈永。”

“阿锦!小爷千里之外给你写信,是不是很感动啊?小爷从来没有想过你!就是想你的饭了。刚刚赢了慕云天——慕云天哦!所以为了犒劳大师兄我,就拜托你一天之内跑过来给我送饭好啦!饭凉了就剁死你!——沈凌风。”

“阿锦,嘻嘻,阿哥是不是给你写过信了?我今晚做一桩事正好碰见他。他居然赢了慕云天!太不可思议了。师姐又寻思反正你也要过来,就给师姐也带个灌汤蟹黄小笼包吧!反正顺路嘛。——沈红夭。”

“阿锦,”

“阿锦……”

沈凌风,写信给阿锦?

锦……他根本就不是沈凌风?!

慕容逸攥紧了信纸,下一秒,又急忙松开。笑话,握皱了锦会发疯的吧!但是,锦,到底骗了他多少?他的话,又有多少是真的?

锦,为什么要把这些信带在身边?莫非,当初江湖上的传闻是真的……神偷门,真的,已经灭门了?

慕云天,又说到慕云天。自从“魏君子”魏清风执掌云华派以后,江湖上就再也没有慕云天的消息了,据说,是退到幕后辅佐师弟……那么,云华派的三大武功之一的月翎刀法,又为什么会在自己手里?

该怎么办?怎么面对锦?怎么开口?又该怎么询问自己的父母?

“不,我,什么都不知道。”

……

慕容逸选择了沉默。

父母收他养他,含辛茹苦。而素未谋面的亲生父母,将他丢弃,又杳无音讯,不必深究。

而锦和他之间,更是有十年的默契,十年的情谊,教育之恩,一辈子也还不完,无论锦向他隐瞒了什么,隐瞒了多少,都无妨他是他的良师挚友。无论锦是锦,还是沈凌风,都无关紧要。

慕容逸选择了沉默,命运,却没有肯放过他。

……

那年冬季,鹅毛大雪漫天飞舞,纷纷扬扬,雪树银花,白墙素瓦,一片洁白无瑕的雪景。

而在这个冬季,有个叫王大薯的刀客恰好路过江流村,在路过山野的时候,碰见了三匹狼,他武功也不错,斩了三狼,把狼皮拿到江流村卖。到了集市,得意洋洋地炫耀自己的功夫。村民就告诉他本村有个大侠,中原四杰之一沈凌风。不想王大薯听后,竟然哈哈大笑:“神偷门已灭,沈凌风已死,何来的沈凌风?!”

“呸!你休要胡说!”村民一听就是大怒,“阿风在我村里好好的,已经住了十年。你哪只眼睛看见沈大侠死了?!”

刀客洋洋得意,胸有成竹道:“本来神偷门灭门,门人生死都是未知。但不巧,大爷刚刚确定了沈凌风的死讯。你若不信,可以把那个冒牌货叫来,让我亲自问他。”

村民听他说得煞有其事,不禁有些疑惑。但沈凌风毕竟在本村住了十年,跟村中人的关系都是融洽,没理由怀疑他。于是道:“你这狂徒信口雌黄,我就引你去见阿风,教你心服口服。”

后来,慕容逸常常想,也许这就是悲剧的开始。若是当初那个刀客没有见到锦,后面的一切就都不会发生。

……

王大薯见到锦的时候,锦正在厨房里,如往日一样,做晚饭。雪像棉花团一样堆在瓦上,一切都安详和谐。他和慕容逸约法三章,每月二四六等日沈做饭,一三五等日慕容逸做饭。还在门外,就是一阵阵异香扑鼻。村民得意地冲王大薯炫耀:“看,我们阿风不仅会武功,还会做饭,你哪只眼睛看见他死了?”

王大薯却哈哈一笑,大声喊道:“冒牌货!你给大爷出来!堂堂侠盗沈凌风,什么时候去当了人妻做饭了?”

“啪!”

他话音刚落,就见一向镇定的沈居然身子一抖,锅铲脱手落地。沈稳了一下身子,又挂上邪魅的微笑,双手抹了一下脱下围裙,然后脚一点地飘出门来站在二人面前,笑问道:“阿叔,这是什么人?”

王大薯还未察觉,便见沈像叶子一样飘了过来。沈露了这一手,他也有些忐忑,担心自己是不是弄错了,但看到沈后,却又笃定了起来,厉声质问道:“冒牌货!你冒充沈凌风沈大侠,到底是何居心?”

“不好意思,素未谋面,恕我愚钝,不明白你的意思。”沈笑盈盈地回道。

“你这冒牌货还死鸭子嘴硬!”刀客冷笑着走到沈面前,伸手指着他,“你反驳也没用,本来江湖上只知神偷门灭门,却不知弟子几死几生,可前日我不慎落下悬崖,却看到穷山僻壤之处,立着沈大侠等人的墓碑,还有慕云天慕大侠的墓。神偷门灭门已成事实,弟子无一生还。沈凌风已死,你冒充沈凌风,有何居心?!”

“你,胡说!”村民顿时脸色一白,看向沈,“大侠,你快反驳他!”不觉之中,已经改了口,不再叫“沈大侠”或是“阿风”,而只是“大侠”二字。

而沈却如遭雷劈,愣在原地,嘴角的笑容僵在那里,动弹不得。

“哼!”王大薯趁他不备,一招无声掌击来。无声掌是他除了刀法外的最好掌法,倒是没有别的意思。不料,沈却浑然不觉,如排山倒海之力的掌风击在他的胸前,他顿时如断了线的风筝般向后飞去。

“咳!”

沈捂住嘴猛咳一声,拿开手,却见掌心一滩血污。

“咳咳!”

他又一次抑制不住咳出声来,刺目的血落在地上,将一地残血染成红雪,血红映着雪白,沉默在一片雪的背景中。

“呵,你这沈凌风果然是冒牌的!”王大薯心下早有计较,若是揭穿了这个假沈凌风,他必然立名,说不定还能得到村民的谢礼。当下又是一掌无声掌向他打去。

古怪的是,沈居然又是丝毫未觉,站着一动不动。王大薯一掌将他打飞,见他没有防备,干脆抽刀而出,运起他练的无风刀准备一刀结果。

王大薯也不知道,也许他就是锦命里的一难,一个人怎么会那么巧正好会无声掌和无风刀。沈仿佛也知道他就在眼前,轻轻叹了一口气,“对不起……”

“刷——”

“啪!”

“啊——”王大薯只觉虎口处一阵剧痛,大刀脱手,大叫一声向后飞去。

“你还好吧?!”

另一边,慕容逸伸臂接住锦,雁翎刀一挥,急切问道。

“啊,小慕容。”慕容逸只觉沈一下子放松下来,又笑起来,准备和他调笑几句,“多亏你来得及,要不然就替为师收尸吧……啊。”

他突然觉得双眼上一凉,轻声惊叫一声,只听慕容逸倒吸一口凉气:“你为什么不躲?!你……原来是这样吗?”

慕容逸掀开了他遮住眼睛的头发。

那一刻,慕容逸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梨花,一枚雪白,美得让漫天落花随它飞舞的梨花落在了雪地上。锦的眼睛,就像是用云锦绣成的梨花,狭长勾人,邪魅漂亮。就像是真的一朵梨花,从枝头缓缓地飘落,在空气中随风摇曳,最后轻轻地落在雪地上。

他曾经一直以为,沈之所以遮住眼睛,是因为脸上有胎记或是疤痕,要遮丑。可这一双眼睛,是他就算之后也从未见过的美。唯一美中不足的是,那一对瞳孔,是涣散无神的。

灰色的瞳孔,没有神采,茫然涣散。眼角有一道细细的白色疤痕。这时沈刚刚扬起的嘴角还未落下,邪魅漂亮的笑容和灰色无神的瞳孔形成鲜明的对比,雪白的长发从他的手中落下,重新遮住那一双美丽却涣散的眼眸。

十年,锦,居然瞒了十年。

他是,看不到的……

那一刻,慕容逸突然觉得,这是沈对他说过的最大的,最不可原谅的谎。无论是隐瞒神偷门灭门,还是他根本不是沈凌风,还是和自己关系不明的慕云天,在这一刻都无关紧要。只有这一件事,让他的心一瞬间被狠狠揪住,从此再也没有放下过。

从此之后,只要和别人的眼睛对视,他就会想起,在一个云万里风千叠,日光凄冽的日子,大雪淹没了整个乡村,背后的雪落成花,从风的缝隙里掠过。有个人白衣胜雪,长长的玉色头发,用一双极美的灰色瞳孔,强作欢笑地看着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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