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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 狼性(上)(1 / 1)

“大王在吗?”晋王驻京官邸,负责官邸大门儿的内侍在听到敲门声儿后,拿开闩门的横木,“嘎”地将暗红色双扇大门打开了。

映入他眼脸的,是位青年郎君,约莫十七八的年纪,长相深邃俊秀,身材健硕、颀长。头戴招贤冠,身上裹着绛紫色的大氅儿。雪帽和大氅的开口处,都缝制着洁白如雪的兔毛边缘。

他,就是早晨在城门下,与盘查守卫搭讪的青年,叫曾荣。明面儿的身份,他是晋阳宫内侍卫,专门护**王的人身安全。实则李治在贞观十四年时,密信嘱咐国相许叔牙在封国秘密训练的间谍之一。

曾荣眉脚扬起,又将适才的话题问了一遍:“大王在吗?”

开门的廊下仆人抱憾地摇了摇头道:“今早辰巳交际时,大王接到陛下的圣谕,带晋阳公主进宫面圣去了。您,找大王有急事?”

曾荣叹息了声儿,应着诺。他轻拍了下廊下仆人的肩膀,似是不甘心地问道:“兄弟估摸着,大王与公主何时能回来?”

“这,这可说不准。”廊下仆人不大好意思地摇了摇头,话语中半分歉意,半分骄傲自豪地絮絮笑道:“郎君您是大王的臣僚,想必也该知晓,咱大王从小就是陛下的心头肉,哪怕离开半步,都是舍不得的。近来年碍于大王年岁逐渐大了,为了避嫌只得搬回官邸居住。平日里除了早朝议事,父子两儿见面的机会,明显比以前少了很多。今天,好容易得了空儿,陛下就迫不及待地喊了咱大王和晋阳公主进宫团聚。我想,今晚大王是很难回来的了!”

听罢,曾荣却并未叹息,也没有为此感到棘手。沉默良久,他诡秘地一笑,“我有重要之事向大王禀报,如迟缓一日,耽误了大王的大事,我们都付不起这个责任啊,您想清楚喽…”

锣鼓听声儿,说话听音儿。

廊下内侍见他神情语气,温顿宽和,好似长者一般。但,入耳的话语的音色中,却带着一丝丝警告和威胁。他自然省得,曾荣此言所含的分量。顿时,感到腔子里的那颗心,不安地颤抖了下。他面有惧色地窥了一眼曾荣,以请示的口气道:“您的意思是…”

曾荣神情严肃地献策道:“我的意思是,你必须尽快想法儿,拿着大王的信物进宫一趟。遇到了大王,就说封国那边来人了,有重要政务需要与大王相商。如此,陛下即使再怎么舍不得大王,也断不会拿着要紧的政务开玩笑的。”言毕,他补充了句:“我在此等候!”

“既然如此,那小的就试一试吧!外头风雪太大,冷得很,您进殿去等候吧!”廊下内侍说着,喊来官邸的另外一名内侍,指着曾荣嘱咐道:“这位是大王封国来的僚属,有重要的事体与大王面谈。麻烦您先请他去议事殿等候,我进宫去通报大王。”

内侍应了声“好吧”话落,他摆了下手,语气平缓地说道:“既然如此,那就请您跟我来吧!”

“那就谢兄弟了。”曾荣拱手,淡然道谢后,便亦步亦趋地跟着内侍往官邸深院走去………廊下内侍进了屋子,从案几的成山的账卷中取了代表官邸信物的玉牌,仔细地收到宽大的袖袋中。那玉牌成骏马状,质体十分光滑。而后,带上门儿七拐八拐地,来到后院马厩。

李治购买骏马,对外宣称是为了脚力。但,他购马的真正用意,却是为了将来,自己称帝后用来组建更多的骑兵对付突厥,实现他武力征服天下,开疆拓土的政治抱负。

言归正传,那廊下内侍走进暖和宽敞的马厩,边走边看。

马厩中的马儿都是精良品种,它们虽然毛色体型不同,各有其色,但毛色均匀,体格健硕高大,四蹄矫健有力,年富力强更是匹匹彪悍刚烈,霸气异常,昂首摆尾,气场非同一般。

真不愧是大王养出的马,个儿顶个儿的出色啊!

廊下内侍快步,走到最靠中间的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跟前。他一手绕开拴马的绳子,另只手用套马杆套住马嘴下的皮带,将其拉出厩位。笑着对“百战雪”道:“就你了!百战雪,封国那边来了人,要与大王商议政务,我们得快点进宫去通报大王。”

马,是种非常通人性的动物,饲养或者驾驭时间长了,它们与主人的感情会加深,经精心训练的马,更是能够听得懂人话。

“百战雪”听他说到“大王”两字,竟像是什么都明白了,似模似样地点了点马头,兴奋劲儿直往外冲,恨不得马上见到主人。它这一激动,害得廊下内侍被它拖得摔了个屁股蹲儿。

“哎呀,您慢点小祖宗!”廊下内侍哭笑不得地嗔怪着,忍着屁股上的生疼,拽着缰绳儿从地上爬起身来。

百战雪扭脸见他摔倒了,吭吭地打了个响鼻,眨了眨漂亮的大眼睛,长长的,齐刷刷的睫毛,随着眨眼忽闪着。眼眸中,聚集着戏谑的笑意,好似在讥笑他的狼狈样子。虽然如此,但它还是收住了适才的兴奋激狂,停下了往前冲的脚步。

廊下内侍无奈却又怜爱地摇了摇头,牵着马儿走出驻京官邸的大门儿,跃上马背挥了下马鞭子“呵”了声儿,驰骋而去…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此时,李治正与父亲在甘露殿的正厅中谈话聊天儿。

空阔华丽的甘露殿内,除了李世民的心腹宦官王舜,留下外,其他婢女、内侍,早在李治兄妹进殿的那一刻,都似是心有灵犀般地退到殿外伺候。是年,晋阳公主李明达刚过九岁,小孩子心性儿,自然是坐不住的。一来,便跟与同龄差不多大的侍女出去耍了。

习惯久了,变成了惯例,甚至是不成文的律例。

这个惯例的形成,源于李治不想让除了父亲外,任何皇族贵戚,兄弟姊妹,以及外戚权臣、朝中有权有势的阁老们知晓他,了解他早熟的心智,缜密的心思计谋,超人的见识远略和刚毅果敢的性格。因为,他要在自己成功登上帝位之前,隐藏真实的自己。

这是他,从一窝儿刚出生没多久,就失去双亲的小狼崽儿身上,得到的活生生的启示。

那年,他十岁.

彼年仲夏,年少的他跟随教习他学习武艺剑术,军事兵法的太傅薛彪骑马到终南山狩猎。侧峰山坳处时,雉奴发现正前方,大约八百米左右距离,奔跑着一公一母两匹个头高大,威猛无比的山地黄狼。

这对狼夫妻正一前一后,相互协助地追击一只落单的梅花鹿。那只鹿个头不高,脑袋上的鹿角,尚未发育成熟,只是像稚童的两个总角发髻般圆滚滚的。梅花鹿虽尚在稚龄,却是肉嘟嘟,肥油油的。在狼的眼中,再也找不出比它更理想的丰盛美餐了。

雉奴果断地搭箭拉弓,“嗖嗖”地连发两箭,竟百发百中地猎杀了这对儿奔跑速疾,一心一意追赶猎物的狼夫妻。

这真是,螳螂蒲婵,黄雀在后。狼虽是生性多疑,诡诈多端的食肉猛兽,一般情况下猎杀狼不但需要胆识和箭法,更需要与这些狡猾多疑,足智多谋的家伙们比试一下彼此的智商。

或许是雉奴的运气太好了,遇到的是单狼狩猎。这对黄狼夫妻,即使平日里如何狡猾善谋,多疑多诈,难以射杀,然此时,他们却是一心顾着眼前奔跑逃命的梅花鹿,脑中呈现出一家聚餐,享受猎物美味儿,和和美美的情景。全然未觉自己也变成了别人的猎物。

狼夫妻死在了雉奴的箭下,但梅花鹿并未得救,而是与她的天敌同归于尽地成了雉奴的猎物,被他与两匹狼的尸体一同软塌塌地放在马背上。这回,雉奴真是一箭双雕,战果丰厚啊!

十岁的孩子,即使心智早熟,举止言谈再如何沉稳。却也终究逃不开孩童贪玩猎奇的心性儿。他曾听薛彪说过,母狼产下幼崽后,待身体逐渐恢复之后,便与自己的夫主一起出门狩猎,为小狼崽提供断奶后的食物。但为了崽子的安全,狼夫妻只选择在家门不远的地方碰运气。是以,雉奴想,它们的“家”定然就在附近不远的地方。

嗬,不妨去看看那群小家伙儿,一定很好玩的。

呵呵,雉奴渐现英气的小脸儿上,展露出罕见的孩子气笑容。

他弓着身子,仔细观察了一下,这对儿狼夫妻的足迹脚印,研究了一下它们的“作战”路线。他牵着自己的坐骑,沿着那些狼夫妻留下,不深不浅的脚印儿找到了狼窝。

这狼窝,其实是一座树荫覆盖下的小丘,外端看去不算很大。周围覆盖着杂草和深深的灌木。为的是保护狼崽不被其他天敌发现。狼的天敌除了人外,便是天上飞的老鹰老雕和山林里的虎豹。

这,便是狼的智慧!

雉奴小心翼翼地,用双手扒开覆盖在洞口的灌木。

洞口黑黢黢的,看上去很幽深的样子。还未跨进狼洞,一股子骚臭的令人作呕的味道,扑面而来。即使如此,他也丝毫没有退缩,而是一往无前地,猫着腰走进阴冷黑暗的狼洞。

透过暗弱的光线,他终于发现,窝里聚集着一窝出生没多久的狼崽。一共六只有公的,有母的。它们挤在一起,蜷缩着小小的,毛茸茸身子,闭着眼睡觉,样子极其娇憨可爱,让人见之犹怜。

看着这群已成为孤儿的小狼崽儿,雉奴不禁深深地叹了口气,心中涌起复杂的感情。后悔、愧疚、怜爱兼而有之。唉,自己不也和他们一样,刚失去慈母的疼爱和关怀吗?真是,它们太可怜了。

雉奴伸手,怜爱地去触摸它们,拍打它们毛茸茸的小脊背。

额?这是怎么回事?难道,几个可爱的小东西也死了吗?

不会吧!太傅说,狼的适应能力和耐饿、耐寒的能力,是非常强的。而且它们生命力也比别的动物顽强许多,即使是刚断奶的狼崽,饿一顿两顿,难受是有的,但也不至于马上就饿死。

然,既是没死,它们为何一动不动,似乎对外面发生的一切都浑然不知?出于男孩子惯常有的调皮捣蛋,喜欢恶作剧的共性,雉奴嘻嘻笑着伸手使劲捏了捏熟睡的小家伙儿的皮肉,想要把他们弄醒。心想,醒过来会动的小狼崽,一定会更好玩更可爱。

但是,无论他怎么下狠手捏它们,小狼崽依然纹丝不动,哼都不哼一声,连肚腹也不见生命的起伏。难道,真的死了吗?

雉奴蹙眉,心中疑惑。他展开双臂,将其中一只小狼抱了起来,揽进怀里,对它又捏又拍。

可是,狼崽依然没有醒过来的打算。它双眼合成两条细缝,四肢僵硬地躺在雉奴温暖的怀抱中,就像真的死去了一般。

忽的,雉奴感到胳膊上徒增了强大的力道。这力道,将他使劲儿往外头拽,导致他怀抱狼崽的那条手臂失去了重心。但听得,咚地一声儿,抱在他怀里的小狼崽,好似一块儿石头般被摔掉在了地上。

随即,他整个身子,像被人抱起来一样,腾空而起。这种感觉一直延续到离开狼窝,重见阳光,自己被稳稳地骑跨在马背上。

直到这时,雉奴才看清,那个抱着他离开狼窝的人—薛彪。他垂下头,与仰头望着自己的薛彪四目交汇。只见薛彪面色惨白,豆大的冷汗沁在额角上。儒雅清俊的脸上,显露出难以掩饰的惊慌与后怕。

薛彪喘着粗气,嗔怪地用眼斜晙着他,心有余悸道:“小祖宗,你要吓死我啊!那,那是狼窝,你怎么钻到那里去了?你知道,这有多危险吗?虽然,你把它们的父母杀了。但,过不了多久,就会有别的野狼闻到气味儿寻过来。届时,可就不是一两只狼了!狼的嗅觉相当灵敏,它们能嗅到百里以外的所有不同的气味。且多疑多诈,狡猾善谋,别说你是个孩子,就算是成人,也未必是它们的对手!”

话毕,他只感到后颈部,飕飕地灌着阴冷的邪风。高大健硕的身子不禁打了个后怕的冷颤。抬头,却见着雉奴,一副气定神闲,毫无惧怕的样子。薛彪既无奈,又感到惊赞地叹了口气道:“你这孩子!”

雉奴却沉稳自若地摇了摇头,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道:“不怕,它们一时半刻不会来的!”说到狼,他想起那窝儿失去父母,可怜兮兮的小狼崽儿,不禁得叹了口气,惋惜而哀怜地道:“它们都死了。”

“没死!”两个字,薛彪说得异常笃定。话落,他拽着缰绳翻身跃上马背,与雉奴并肩骑着马走在山间小路上。

雉奴闻此,转头看向薛彪,俊朗英气的小脸儿上展露出疑惑的神情。声线上挑,他“哦?”了声儿,挑眉,不解地问道:“没死?那为甚一动不动,连呼吸都没有,身体僵硬跟死了一样?”

薛彪回过头扫了眼,已离开五丈之远的狼洞,侃侃道:“大王有所不知,狼崽子最擅长的就是诈死!别看小东西一点点儿的,心智却比三四岁的孩子,还要成熟许多。一旦,它们发现形势不利于自己时,便懂得以诈死来保全自己性命,韬光养晦。直到自己爪牙尖利了,体型犹如成年狼一般时,才会展露嗜血狠辣的本性。”

闻此言,李治双眸闪光,咧嘴一笑,戏谑中话语却带着浓烈的求知欲问:“什么?它们,它们居然会诈死,韬光养晦?难道它们也读过《老子》和《孙子兵法》,懂得守弱蓄强吗?哈哈,真有意思!”

薛彪爽朗地大笑了起来,心中暗赞雉奴过人的胆略和聪慧。转眸看向他道:“它们自然没读过兵书。但,它们却懂得生存之道!”

“生存之道,是他们的在丛林之中的生存之道,也是寡人在宫里的生存之道!在弱小之时守弱蓄强,收敛锋芒犹如小兽诈死护身!”

说这席话时,雉奴眸光深远地,望着前面的路。稚气渐脱的小脸儿收起了适才孩子气的戏谑,换上一脸的严肃郑重。

薛彪赞叹地点了点头,强音地应了声“诺,大王所言极是!”

回过头,眯眼远眺那掩藏在灌木杂草中的狼洞,想起年幼小狼崽的诈死,雉奴对他们从心底里涌起钦佩之情。这些可爱可怜的小家伙儿,真是聪明极了,尚未完全断奶,便知生存之道。如今,父母双亡,它们成了可怜的孤儿,以后的生存,就更成问题了。他们能活下来吗?

虽然,薛太傅说,过不了多久,就会有它们的同类得到讯息过来将他们带走抚养。但,对于别的狼来说,毕竟不是亲骨肉,能够大发慈悲,代替亲生父母抚养他们就够不错的了。要想活得好,全靠他们自己了!不但是它们,还有我…要想在看似繁花似锦,实则暗藏杀机的皇宫中平安长大,甚至比任何人都活得更好,一切全靠自己!

思绪之间,忽听薛彪说道:“大王,您也看到了,狼洞周围覆盖着密密扎扎的灌木杂草,那是公狼和母狼为了保护小狼崽子,提前在母狼怀孕期间,从别的地方搬到自己家门口的。这样,能避免在他们出去狩猎时,突如其来的猛禽、野兽对幼崽造成性命威胁。它们的丛林生活,看似自由自在,却也是险象丛生,甚至是朝不保夕的…”

闻言,雉奴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,一语双关地启口道:“寡人明白!”

随着年岁的增长,尤其是从稚龄弱势的雉奴,变为更为睿智,通晓人情世故,并初入政坛之后的李治,开始正式培养真正属于自己的势力。以舅父长孙无忌为首权贵外戚势力,并不真正属于他。因为,李治清楚,舅父等门阀士族和关陇世族出身的外戚和权臣之所以看重他,打算扶持他,取代太子和魏王,并不是为了他,而是看重了他的“软弱乖巧”方便控制,为他们家族利益做长远的打算。

《易经》中所言,‘利者,义之和也。’意思是,利是义的适当结合。自古以来,这样的利益结盟,永远不得长久。最终,他会为自己进一步的理想摆脱他们,甚至…

是以,真正归属自己的势力,还是得靠自己亲自培养和积累!

间谍,线人,便是这股暗势力。但,这股势力,也只能做他隔岸观火的千里眼,顺风耳,还不能有所行动,以防暴露。

尽管如此,他想,寡人年少刚入朝不久,且能利用眼线得知各方讯息。遑论,那些比我年长,生活经历丰富,在政坛上摸爬滚打数十年者?心思算计,人脉眼线,岂不比我的多得多?是以,诸事须得防范!但,防范也不能流于痕迹。流于痕迹的防范,不如不防!

基于此,李治建议父亲,每次谒见之时,由父亲遣散在场侍女内侍。这样即便传出去,也是陛下疼爱晋王,喜与他独处而已,不会有人对此事或者对晋王妄加猜度,不利于晋王李治韬光养晦。

父子两儿并排走在一起,穿过殿宇长廊来到甘露殿的内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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